为使管理员团队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组织建设;为使我们成为一个团结互助、共同成长的大家庭;为使杭州滴水公益更加和谐稳健发展,坚持纯粹公益,特制定此条例。
1. 遵守《杭州滴水公益义工规章制度》,进群资格:获得义工编号至少一年以上义工,经部门负责人推荐后,方可申请加入管理员群。经管理员会议讨论及投票通过后,方可进入管理员群;
2. 管理员群义工应心怀纯粹仁爱之心参与公益,充分感悟滴水公益管理团队“不染、不争、
不飘、不怨、不弃”的五不箴训,生活中品行优良,愿意与大家共同承载杭州滴水公益的责任与使命;
3. 管理员群义工拥有对杭州滴水公益重大事项表决权;
4. 管理员群义工拥有对组织的建设权与监督权;
5. 管理员群义工将优先享有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交流及参加社会活动机会;
6. 管理员群义工须出席管理员例会至少二分之一次以上(以半年计,早退视为缺席);
7. 管理员群义工除非常情况外,须按时参加文化部开展针对管理员义工的讲座或培训;
8. 管理员群义工须积极配合响应并参加组织活动;
9. 管理员群义工不得以组织名义为自己谋取私利;
10. 管理员群义工须在公益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能身先士卒引导普通义工从事公益活动,
并积极传播正确公益理念;
11. 组织平均每半年将对管理员群义工例会参会率进行统计,连续两次参会率统计未达到二
分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管理员群资格。若自感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与管理员群团队工作,须主动提出暂时退出管理员群;
12. 在公益活动中违反滴水公益基本精神或在生活中因品行等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组
织有权决定是否保留其管理员群义工资格;
13. 管理员群义工在遇到不可辩事件时,可向会长直接申诉;
14. 所有管理员群义工须无条件遵守杭州滴水公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5.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