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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主旨与理念

    1) 主旨

为使所有义工能充分了解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 加强义工及公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各方资源,提高公益效益,所有义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及下设义工队伍在本规章制度内容中以 “本组织” 称呼。

 

1.1.2 理念

宗旨:弘扬大爱,乐善天下。

愿景:爱心改变世界。

使命:让更多的人参与快乐公益。

精神:点滴之水,汇而成河,润泽四方。

定位:政府职能的补充。

崇尚: 以宽容与平和的心态参与公益,做平凡义工。

 

1.2  义工行为准则与管理员团队箴训

1.2.1义工行为准则

1)见人一定要打招呼

2)与人交流须用敬语

3)不随手丢垃圾

4)不闯红灯,开车礼让行人,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5) 别人遇到麻烦时,要伸手帮助

 

1.2.2 管理员团队箴训

不染――常保“真纯大爱、天下为公”之心

不争――常保“团结谦让、淡泊名利”之心

不怨――常保“快乐付出、感恩包容”之心。

不飘――常保“自律反省、低调实干”之心

不弃――常保“坚持不懈、勇猛精进”之心

 

1.2.3公益活动义工基本要求

1)参加义工须听从活动负责人工作安排。

2)参加公益活动须穿戴义工服、义工帽,有编号义工须佩戴义工证,管理员义工还须佩戴名牌。

3)参加公益活动须做到守时守信,活动现场做到文明有礼,维护组织形象。

4)穿义工服不得饮酒或抽烟,及其他不文明举止。

5)报名参加活动,又不请假(无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请假)的义工,将被在群里点名和在报名表上注明“放鸽子”。

 

 

1.3   责任与解释

    本组织规章制度是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章程》为基础, 并根据本组织现状所制定。

    本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牵头,广泛征求本组织管理员意见后拟订, 经管理员会议讨论后会长审批,并由理事长签字公示执行。

    本规章制度规定的事项可在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章程》的前提下,进行修订。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

 

1.4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组织所有义工。

2)关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另行规定。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2.1   组织架构

2.1.1 组织架构前则

1) 本组织实行会长责任制,会长由理事会任命,同时担任常务副理事长职务。

2) 本组织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日常事务处理的机构,其成员由杭州滴水

    公益管理员及受邀顾问人员所组成。

 

2.1.2   组织架构

(见图)

2.2   部门职责介绍

理 事 会:负责本组织年度公益计划审核,及行政管理费用筹集。

会    长:负责本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审批和重大组织协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组织部门进行增设或裁减,对本组织所有事项拥有最终否决权。

副 会 长: 协助会长处理本组织相关事务,并负责相关事项及活动组织协调,对分管部门提供工作指导及协助。

党 支 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

          议。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督 导 处:负责对本组织所有公益活动规范化监督,有权就所有事项是否符合滴水公益理念及制度流程而提出质询,相关负责人或部门须及时给予解答;督导处须及时处理义工反映不符合本组织规章流程及其他不和谐情况。

财 务 部: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负责各部预算编列及年度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 做到帐务透明并按时公示。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组织及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相关档案及物资管理。

义 工 部:负责管理各义工群及各公益分队日常公益活动,宣传滴水公益义工理念,关怀义工生活,协调本组织内的义工活动。

项目(部)总监:负责监管各个项目部门的日常工作,相关公益项目调研及方案策划, 公益活动的执行及创新。下设助学支教部、应急救援部、社区服务部、海豚(心理)热线,共四个部门。

文 化 部:负责正确思想文化的培训及滴水理念的宣导,并开展各类相关文化课程及讲座。

大学生部:负责联络及协调各高校公益资源,传播滴水公益理念,组织大学生群体参与公益活动,管理及协调滴水公益平台内大学生公益团队。

外 联 部:负责政府公益项目购买、基金会专款合作、企业善款募集及相关筹资活动开展。

余杭分部:在与杭州滴水公益制度不违背前提下独立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对义工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下设各职能部门及义工群。

 

3. 加入滴水公益条件、流程,及(义工群)管理员职责

 

3.1  加入滴水公益条件、流程

3.1.1  加入滴水公益条件

1)热爱公益,并愿意为公益付出爱心。

2)长期居住在杭州,原则上加入居住区域所在义工群。

3)按要求填写并递交义工申请表。

 

 

3.1.2  成为杭州滴水编号义工流程

1)申请加入义工群、公益分队或小组。

2)至少参加五次有公益项目编号活动,方可报名参加义工培训。

3)参加义工培训后,可获得义工编号及义工证(有效期两年)。

1.加入所在义工群,公益分队或小组

2.至少参加五次有项目编号及有服务性质的公益活动,

3.向所在群的资料员申请参加新义工培训课(申请单上需提出参加五次的日期及项目编号),

4.群资料员核实后报文化处申请参加新义工培训,

5.经通知培训日期后,按时参加完课程方可获得义工编号及义工证(有效期两年) 。

 

3.2 (义工群)管理员职责

1)审核加入义工群人员资格,当群内义工有不符合滴水公益规定的言行时,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义工群,并在义工部备案。

2)负责收集所在群义工资料,登记整理汇总至综合管理部,并承诺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漏义工信息。

3)积极宣传滴水公益文化理念。

4)监督并引导义工群言论,不允许群内讨论政治、宗教及色情等敏感话题,及时解答义工所提问题。

5)配合招募义工,有效引导并协调本群义工参加活动。

6)定期召开群管理员会议,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递交至义工部。

 

管理员例会时间定为周一或周五(每两周一次),地点不定;开会前三天发通知。

六、管理员群的管理员每年至少要参加有项目编号且为服务性质的公益活动7次以上(含7次),其中要有一次担任项目负责人。普通义工一年内至少参加两次公益活动。

 七、如果管理员因故在一段时间(超过六个月)无法参加例会和参加活动的,需及时在管理员QQ群信箱中留言,并提出保留管理员资格或退出管理员群的要求

八、在义工群资料管理员的职责中增加:群资料管理员除要求新义工填写登记表外,要同时把滴水公益规章制度的PPT发给新义工。

 

 

3.3  成为管理员条件及流程

3.3.1  成为管理员条件

1)认可滴水公益理念,并愿意为滴水公益付出努力。

2)遵守杭州滴水公益管理员条例。(见附件

3)长期居住杭州,能够积极参加滴水公益活动。

4)拥有义工编号至少一年以上,并参加管理员培训。

 

3.3.2  成为管理员流程

1)各群或部门负责人有权自主任命管理员,并在综管部备案。

2)管理员考核期不少于三个月(以综管部备案日期为准),考核期满后可在管委会会议上提名成为正式管理员。

3)管委会会议无异议后,由综管部安排其与会长面谈。

4)会长同意后,由综管部备案进入管理员群成为正式管理员。

管理员例会时间定为周一或周五(每两周一次),地点不定;开会前三天发通知。

 

 

3.4   义工义务及权利

3.4.1  义工义务

1)认可并尊重滴水公益义工身份,普通义工只能根据所住地区选择加入一个义工群。

2)遵守滴水公益义工行为准则,及公益活动的相关规定。

3)公益活动中服从负责人工作安排。

4)未经本组织授权,不得私自以杭州滴水公益名义开展各类活动,或对外宣称代表杭州滴水公益参与各类活动。  

5)在公益活动中,不得接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给予的金钱或物品。

6)义工所在的义工群里, 不得讨论政治宗教及色情等敏感话题, 不得发布广告和未经证实的消息, 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7)义工在报名参加活动后,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若需请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告知项目负责人, 以便活动及时调整安排。未报名的义工前往活动现场参与服务,原则上不享受报名义工待遇。

8)若两年内未参加本组织所开展的公益活动, 本组织有权收回义工编号。

9)义工若违反上述条例, 本组织查实后有权取消该义工的资格并收回义工编号。

 

3.4.2  义工权利

1)义工有权参与本组织所举办的所有公益活动,及文化类课程或讲座。

2)义工可自由加入和退出本组织。

3)义工可根据自己喜好特长、职业经验等因素,向本组织建议并获得合适的公益岗位安排。

4)义工有权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可申请参加管委会会议,参与事务决策讨论。

5)有编号义工可购买滴水公益义工服、义工帽等。

6)义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办公室申请借调物资设备,并做好备案登记。

7)义工有权申请“滴水公益义工互助基金”补助。(见附件二)

 

4. 其他事务制度及流程

 

4.1 捐赠制度

1) 本组织设捐赠账号(对公)及部门接受善款及物资捐赠。

2)善款捐赠需备注用途,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核对。

3)物资捐赠由综管部统一登记收取,原则上不上门收取捐赠物资。

4)本组织可提供捐赠票据及捐赠证明。

5)本组织于每季度进行捐赠公示。

 

4.2  投票制度及流程

4.2.1 投票制度解释

     本组织重大事项及相关职务的决定将采取由投票人投票方式确定结果。

重大事项:会长书面同意需投票事项;

相关职务:部长及以上职务任命;

投票人资格:参见《杭州滴水管理员条例》

a.进入管理员群满三个月;

b.例会年度出勤率达50%及以上者;

c.年度内作为负责人参与至少一次公益活动;

d.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4.4.2  投票制度

1)须至少三分之二符合投票权管理员参与投票;

2)须达到至少三分之二赞同票视为通过;

3)综管部公告投票结果后生效;

 

4.4.3  投票流程

1)相关人员将需投票事项报备综管部;

2)综管部确认符合投票制度后,上报会长确认并安排投票进程;

3)综管部安排事项投票,并及时公告结果;

4)综管部处收集整理投票过程文件,以便监督查询;

 

4.5  邀请/参访制度

4.5.1  邀请制度

1)相关负责人向综管部报备邀请事项;

2)相关负责人对拟邀请对象的到访须做好提前安排;

3)综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邀请事宜提供协助;

 

4.5.2  参访制度

1)参访单位或个人须至少提前三天填写参访单并递交综管部进行预约。

2)在综管部备案后,与相关部门沟通接待事宜。参访单位或个人以收到综管部回复(邮件)为准,最终确定参访细节;

3)综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接待事宜;

 

4.6  公益分队成立制度

4.6.1  核心人员(队长及副队长)要求:

1)认可滴水公益理念及义工规章制度;

2)得到所在企事业单位或社区的支持及证明;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三人,至少两位核心团队成员获得义工编号三个月及以上;

4)核心团队成员有稳定工作及生活,具有一定社会关系处理及资源协调能力;

 

4.6.2 公益分队成立流程:

1)向本组织义工部递交申请书(附年度公益计划,需所在单位盖章);

2)核心团队成员须与义工部部长及会长面谈,并获得义工部部长及会长同意批示;

3)在公益分队申请通过后,进行授旗仪式,并以“杭州滴水公益XX分队”名义开展公益活动,同时开始为期六个月的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期结束后,由综管部公告该公益分队正式成立;

 

4.6.3公益分队考核内容:

1)遵守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2)每年须向杭州滴水公益义工部递交年度公益计划;

3)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公益活动,半年内不少于一次公益活动;

4) 未达要求或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杭州滴水公益有权撤销该公益分队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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